1、身份证明
儿童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居住证明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或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社保证明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的计划生育信息。
4、学籍证明
市外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