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扬州市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由个人和政府按6:4的比例缴纳。同时,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需要提醒的是,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