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共六章四十五条,对铁路安全管理的职责、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铁路线路和运营安全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是浙江省首部铁路领域地方性法规,也是长三角地区第三部省级涉铁路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出台,可以进一步加强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
《条例》从四个方面对铁路安全监管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和整体性设计。在监管责任上,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在铁路沿线安全监管的职责;在监管体系上,构建部门联动、路地协同的机制;在监管重点上,实现主要安全风险全覆盖;在监管手段上,充分体现数字化改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