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调节金是一种养老金的组成部分,是为了弥补1998年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但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的养老金差额而设立的。过渡调节金的计算公式是:过渡调节金=基准调节金+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调节系数。
基准调节金、调节系数和缴费年限由各地人社厅公布,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个人历年实际缴费指数的平均值。
举个例子,如果某人在浙江省退休,基准调节金是480元,调节系数是3,缴费年限是15年,平均缴费指数是0.6,那么他的过渡调节金就是480+0.6×15×3=6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