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黑龙江省国资委实行工龄工资制度,具体规定如下:职工工龄超过1年且不足5年,工龄工资按照职务级别的10%计算;职工工龄超过5年且不足10年,工龄工资按照职务级别的15%计算;职工工龄超过10年,工龄工资按照职务级别的20%计算。此外,职工工龄由该企业的人事部门核算并及时发放。同时,职工还可以根据企业、个人绩效等情况获得相应的绩效工资。这些规定的实行,旨在激励职工不断学习和进步,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