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利润和收付利润是两种不同的利润计算方式,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时间点不同。
权责利润,也称为应计利润,是根据权责发生制确定的利润。它是以权利和责任是否转移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也就是说,如果权利和责任在某一期间内转移,则该期间的收入和费用就算作该期间的利润。这种利润计算方式注重交易的实质性,而非形式上的现金流动。
收付利润,也称为现金利润,是根据收付实现制确定的利润。它是以现金是否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也就是说,如果现金在该期间内收到或付出,则该期间的收入和费用就算作该期间的利润。这种利润计算方式注重现金的实际流动,而非交易的实质性。
总的来说,权责利润和收付利润在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时间点上存在差异,前者注重交易的实质性,后者注重现金的实际流动。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适当的利润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