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集中地区或者露天焚烧桔杆,落叶等产生的灰尘污染的杂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焚烧桔杆导致火灾事故,一失火引起的火灾处于十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重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结核引起的火灾致人伤亡,死亡或是公共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的,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科罪的处三年以上期内有效期徒刑,情节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