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当时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制定的,具体数字为每月1075元。这个基数被用来计算社保缴费的金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1997年是我国社保制度刚刚开始实行的时期,社保缴费基数的设定对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