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点管理区禁止养大型、凶猛犬。
1. 明确:重庆重点管理区禁止养大型、凶猛犬。
2. 重庆市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出于对城市居民的保护和防范,对大型、凶猛犬的养殖实行严格管理和禁止,因为这类犬的危险性相对较高,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 在重庆,根据公安部颁布的《犬类管理条例》规定,犬类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
其中大型犬包括但不限于德国牧羊犬、罗威纳犬、杜宾犬等,中型犬包括金毛寻回犬、萨摩耶犬等,小型犬则包括博美犬、贵宾犬等,但并未禁止普通家庭的中型和小型犬的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