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表被认定为视同缴费的依据,主要是根据当地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原国有企业固定工人的连续工龄。如果一个人在1986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那么他的连续工龄可以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此外,一些县级以上的集体企业可能存在着特殊情况,因为当时没有实施养老保险缴费,所以这些企业的职工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被认定为视同缴费。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主要是以被招用的档案记载为准,如果档案丢失或者损坏的话就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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