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部门/单位:
本人xxx,婚姻状况为在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x结婚,现在婚姻状况稳定。
由于工作原,本人与配偶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城市,其在家中负责家庭事务和照顾子女。为了保障家庭的稳定和幸福,本人承诺按照以下约定给予配偶生活费,具体如下:
1. 每月支付配偶生活费xxx元,以保证其正常生活和子女的正常成长。
2. 如果本人收入有所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生活费数额,并及时向配偶说明情况。
3. 生活费的支付方式为xxx(例如银行转账、现金等.本人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直履行该项承诺。
特此声明。
申明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